一个人的狂欢_素食生活的*^노래이야기^*


病后小记
September 26, 2006, 8:28 pm
Filed under: diaries, my photo wo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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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今天晚上能熬上这一夜,就说明我的病已经好的差不多了。心里却还略略有点遗憾。怎么就病了这么两天呢?本来想坐在床上多休息一下。不过罪恶感又不断地攀爬蔓延起来,在我不知不觉地时候。毕竟我还有很多事情堆在那里,很多我只要勤快一下就会很快乐的事情。比如法语,比如写文章,比如看书。。。还有很多很多。。。但是我却只是懒怠动弹,坐在这里整夜整夜的玩游戏。放纵自己。我活了这么多年,最错的事情就是放纵自己。我要把自己握在手心里。我要一切都在眼前,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太累了。9月24之后再写。
September 17, 2006, 4:47 pm
Filed under: diaries

最近很多事情做,也没有心情。让我好好静静,想一想,想清楚。最近不在状态,心情差到极点。今天有个人的一句话有如当头棒喝。好像把我喝明白了一点。让我趁着这样的机会,彻彻底底的逃离这个可怕的怪圈。

9月24号考韩国语能力考试,我要是在这样的话——一天看上十来集柯南,百分之一千过不了了。所以。

祝大家都过得好。还有——我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vita(喜欢这个名字)



再不贴济州岛的照片的话,只怕心就要冷掉了
September 12, 2006, 3:08 pm
Filed under: my photo wor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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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更多照片看我的flickr。floranikkey是用户名。要不要贴张自己的呢?

算了。这么丑。



今天从济州岛回来了。
September 8, 2006, 4:5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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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累了,什么都不写,明天再说。



小公主的生日——奥斯卡·王尔德
September 5, 2006, 7:25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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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这篇童话送给我,永远得不到的,在你面前永远卑微着的我的灵魂。

小公主的生日——奥斯卡王尔德

 

这一天是公主的生日,她刚满十二岁。灿烂的阳光照在王宫的花园中。
  虽说她是一个真正的公主,一位西班牙公主,但是她就像穷人家的孩子们一样,每年只能过一次生日,因此举国上下自然而然地就把这当作是一件重大的事情,那就是她过生日这天应该是个晴朗的天气。那一天的确是个晴朗的好天。高高的带条纹的郁金香直挺挺地立在花茎上,像一排列队立正的士兵,并傲慢地望着草地那边的玫瑰花,一边说:“我们跟你们一样美丽无比。”紫色的蝴蝶伴着翅膀上的金粉翩翩起舞,轮流走访着每一朵鲜花;小蜥蜴们从墙上的裂缝中爬出来,躺在白日的阳光下;石榴在火热的阳光下纷纷裂开了嘴,露出了它们血红的心。就连沿着阴暗走廊的刻花棚架上的一串串悬挂着的浅黄色柠搁,仿佛也从这奇妙的阳光中染上了一层丰富的色彩,玉兰花树也张开了它们那重叠着的象牙色的巨大球状花朵,使空气中充满了浓浓的芳香。
  小公主本人同她的伴侣们在阳台上来回地走动着,并绕着石花瓶和布满青苔的古雕像在玩捉迷藏的游戏。在平日里她只被允许同她身分相同的小孩子们玩,因此她总是一个人玩,不过生日这天可以例外。国王已经下了命令,她可邀请任何她喜欢的小朋友来宫中同她一起玩。这些瘦小的西班牙孩子跑动起来的动作还挺优雅的。男孩们头戴大羽毛帽子,身穿飘动的短外套,女孩们手里提着缎子长裙的后摆,并用黑色和银灰色的大扇子护住眼睛遮挡阳光。然而小公主却是他们当中最优雅的一个,打扮得也是最入时的,依照的是当时相当繁杂的款式。她的裙子是用灰色锦缎做的,裙摆和宽大的袖口上绣满了银线,挺直的胸衣上缝着几排名贵的珍珠。两只配着粉红色大玫瑰花的小拖鞋随着她的走动从衣服下边显露出来。那把大纱扇是粉红色和珍珠色的,她的头发像一圈褪色的金黄光环包围着她那张苍白的小脸蛋,上面戴着一朵美丽的白玫瑰。
  满面愁容的国王透过宫中的窗户望着他们。站在他身后的是他所憎恨的人,那是他的兄弟,来自阿拉贡省的唐.彼德罗,还有他的忏悔师,来自格兰那达的大宗教裁判官坐在他的身边。国王此时比以往更忧伤,因为他看见小公主一副孩子般严肃的模样向宫中群臣们行礼,另外还看见她甩扇子掩着嘴偷笑那总是陪着她的一脸严肃的阿尔布奎尔基公爵夫人,国王突然想起了年轻的王后,就是小公主的母亲,这在他看来就像是前不久的事情。那时王后从欢乐的国度法兰西来到西班牙,在西班牙宫廷忧郁华丽的生活中不幸去逝了,死时孩子才六个月大,她连园子中杏花的第二次开放也没有看到,也没赶上采集院子中央那棵多节老无花果树上第二年的果子,此刻那儿已是杂草丛生。他爱她爱得太深了,他不能忍受把她埋在自己看不见的墓穴中。一位摩尔人医生为她的尸体做了香料处理,为了回报医生的工作,国王保住了他的生命,因为由于信邪教和行巫术的嫌疑,这位医生已被宗教裁判所判了极刑。她的尸体仍然安放在宫中黑色大理石礼拜堂中铺着织锦的尸架上,还跟十二年前在一个狂风大作的三月天里僧侣们把她抬放到那儿时的模样一个样。国王每月一次,身上裹着黑袍,手里提着一个不透光的灯笼,走进礼拜堂跪在她的身旁,呼唤着:“我的王后,我的王后!”有时他会不顾应有的礼节(在西班牙生活中的任何行为都受到礼节的约束,就连国王的悲痛也不例外),万分悲痛地抓住她戴着珠宝的苍白的手,并狂吻着她那冰凉的化了妆的脸,试图把她唤醒。
  今天他好像又看见她了,就跟他头一次在巴黎的枫丹白露宫中见到她时一样,当时他仅有十五岁,而她更年轻。他俩就是在那个时候正式订婚,出席仪式的有罗马教皇的使节还有法国国王和全体朝臣,那之后他就带着一小束金黄头发返回到西班牙王宫中去了。自打踏上自己的马车那时起,他就一直想着两片孩子气的嘴唇弯下来吻他手的情景。接下来的婚礼是在蒲尔哥斯匆匆举行的,那是两国边境的一座小城市。进入马德里的公开庆典是盛大的,照惯例在拉.阿托卡大教堂里举行了一次大弥撒,并且还搞了一次比平日更庄严的判处异教徒火刑的仪式。将近三百名异教徒,其中不少是英国人,被交与刽子手去烧死在火刑柱上。
  他爱她真是发了狂,很多人都认为是他把国家给毁了,因为当时他们正与英国为争夺新世界的帝国而进行战争。他甚至连一刻钟也不能离开她;为了她,他已经忘记了,或似乎是忘记了国家的一切重大事项;在这种激情的驱使下他达到了如此盲目的可怕地步,以致于他没有发现,那些他为取悦于她而想出来的繁杂礼节,—反而加重了她所犯的奇怪的忧郁病。她死后有那么一段时间,他仿佛发了疯似的。要不是他担心自己离去后小公主会受到自己兄弟的残害的话,说真的,他定会正式退位并隐居到格兰那达的特拉卜教大寺院去,他已经是该院的名誉院长了。他兄弟的残酷无情在西班牙是出了名的,不少人怀疑是他害死了王后,传说王后到他所在的阿拉贡的城堡去走访的时候,他送了一双有毒的手套给王后。甚至在国王以皇家法令宣布举国上下公开哀悼三年之后,他仍旧无法忍受他的大臣们跟他提起续弦的事,当神圣的罗马帝国皇帝本人亲自来向他提出把自己的侄女,一位美丽可爱的波西米亚郡主嫁给他时,他仍吩咐自己的大臣去告诉皇帝,说西班牙国王已经和悲伤结了婚,尽管她只是一个不能生育的新娘,可他却爱她超过任何美人;这个回答的代价是使他的王国失去了富饶的尼德兰诸省,这些省份不久后便在皇帝的鼓动下,由一些改革教派的狂热倍徒领导着,向他发动了叛乱。
  今天他望着小公主在阳台上玩耍的时候,似乎又回想起了他整个的婚姻生活,那是一场强烈而火热的欢愉,同时也因其突然的完结而导致了可怕的痛苦。小公主具备了王后一切可爱的傲慢举止,完全一样的任性的摆头动作,同样弯曲而骄傲的美丽嘴唇,一样漂亮可人的笑容——的确是非常法国式的微笑——小公主不时地抬头望望窗户,或伸出小手让显贵的西班牙绅士吻着。不过孩子们高声的笑声刺着了他的耳朵,明亮而无情的阳光嘲讽着他的哀伤,一股奇怪香料的单调气味,就似是处理尸体用的香料,好像把早晨清新的空气给弄脏了——这或许是他的幻想吧?他把脸埋在双手巾,等小公主再次举头望窗户的时候,窗帘已经垂下,国王也离开了。
  她有些失望地撅橛小嘴,并耸了耸肩膀。说实在的,他本应该跟她呆在一起过生日的。那些愚载的国家事务有什么要紧的?或许他又去了那个阴森森的礼拜堂了吧?那儿一直点着蜡烛,而且从未让她进去过。如此好的阳光,大家又这么开心,他可真是太傻了。再说,他会错过看一场人扮的斗牛比赛,比赛的号角已经吹响了,更不用说那些木偶戏和其它精彩的表演了。她的叔父和大宗教裁判官倒是更体谅人。他们已经走到阳台上了,并向她道了贺词。所以她又摆起了她那可爱的头,还拉着唐.彼德罗的手,缓缓走下石阶,朝着耸立在花园尽头的紫绸编织的长长亭廊走去,其他孩子严格地依照次序紧跟在她的身后,即谁的名字最长,谁就走在前头。
  一行由贵族男孩子化装成斗牛士的队伍走出来欢迎她。年轻的新地伯爵,一位十四岁的美少年,用西班牙下级贵族世家的全部优雅举止向她脱帽致敬,并庄重地把她引到竞技场内搭起的看台上安放着的一把镶金的象牙小椅子上坐下。孩子们在她的四周围成一圈,他们一面挥动着手中的大扇子,一面相互交谈着。唐.彼德罗和大宗教裁判官面带笑容地站在人口处。就连那位女公爵——人称侍从女市长的人——一个瘦小而性格不定的女人,带着黄色的翎颌,也一改往日那板起的面孔,一丝像是冷冷的笑容掠过她那皱巴巴的脸,她那没有血色而干瘦的嘴唇也抽动了一下。
  这真是一场令人叫绝的斗牛赛,在小公主看来比真的斗牛比赛还要好看。那是在帕尔马公爵来看望她父亲时,她被人带去塞维尔看过一场斗牛赛。一群男孩子穿着装饰华丽的马皮衣服在场子内来回跑着,他们挥舞着长矛,上面绑着色彩艳丽的丝带;另一些男孩徒步走着,并在假牛面前舞动着猩红色的大地,当牛冲来时他们就轻松地跳过栅栏;至于牛呢,尽管它只是由柳枝和张开的牛皮做成的,可却跟真牛一样生龙活虎,不过有时它坚持着用后腿绕着场子跑,这却是真牛连做梦也不敢想的事。这牛斗得也不错,孩子们兴奋极了,他们纷纷起身站在了长凳子上,并挥动着手中的带边手绢,大声嚷着:太好了,太好了!那种劲头就跟成年人一样。就这样战斗持续了下去,最后,好几匹人扮的马被戳倒,那位年轻的新地伯爵把牛也压在了地上,他请求小公主允许他给予致命的一击,然后他就用木剑朝那动物猛刺下去。他用力太大,一下子把牛头给刺掉了,这使小罗南先生高兴地大笑起来,他是法国驻马德里大使的儿子。
  在大家的掌声中,竞技场被收拾干净了,两个身着黄黑制服的摩尔人侍从把倒地的木马庄严地拖走了,接着是一段小小的插曲,由一位法国的走绳索大师在一根绷紧的绳子上完成了一次表演。一些意大利木偶戏表演者在特意建来演木偶戏的一个小戏院中上演了半古典的悲剧《索福尼西巴》。他们的演出非常出色,木偶的动作也十分自然,演出结束时小公主的眼中已充满了泪水。当时真的有好多孩子都哭了,只好拿糖块去安慰他们,就是大宗教裁判官也深受感动,他忍不住对唐.彼德罗说,这些用简单的木头和彩色蜡做成的,并由丝线机械地牵动的东西,竟能表演得如此悲伤和那么不幸,他似乎觉得难以接受。
  接下来是一个非洲人表演戏法。他提来一只又大又平的篮子,上面盖着一块红布。他把篮子放在场地中央,然后从他的包头帕下面拿出一根奇异的芦管,并吹了起来。不一会儿,红布开始动了,随着芦管声愈吹愈尖,两条金绿色的蛇伸出了它们那古怪的楔形头,并越伸越高,还随着音乐声摇来摆去,就跟水中浮动的植物一样。孩子们看见它们那有斑点的头部和快速吐出的舌头,反而害怕起来,直到看见变戏法者在沙地上变出一棵小桔子树,开出美丽白色的花朵且长出一串串真实的果实后,才又开心起来;后来变戏法者从拉斯.托里斯侯爵的小女儿手中拿起一把扇子,把它变成了一只蓝色的小鸟在亭廊里飞来飞去,还不停地唱着歌,这时他们的兴奋和惊讶真是难以形容。由纽斯特拉丝母院礼拜堂跳舞班的男孩们表演的庄严舞曲,也同样引人人胜。小公主以前从没有见过如此盛大的庆典,这种庆典每年五月在圣母大祭坛前面举办一次,是专为庆祝圣母而举行的。其实,自从一位疯教士(据许多人说他是英国伊丽莎白女王收买了的)想用一块有毒的圣饼谋害西班牙太子阿斯图里亚斯以后,就没有一位西班牙皇室的成员走进过萨拉哥萨大教堂。因此,小公主仅仅是听人说过这种“我们之圣母”的舞蹈,看上去也确实很精彩。男孩们穿着白色天鹅绒做的老式宫廷服装,他们那滑稽的三角帽上缀着银饰物,顶上插着很大的驼鸟毛。他们在阳光下桅舰起舞的时候,那身耀眼的白色服饰在他们黑色面容和长长黑发的衬托下显得更加绚丽夺目。所有的人都被他们的一举一动给迷住了,只见他们在繁杂的舞蹈动作中一直显得庄严尊重,缓缓的舞姿得体而优雅,还气派不凡地鞠着躬。等舞曲一结束,他们就脱下大羽毛帽子向小公主致敬,她很有礼貌地接受了,并许诺送一只大蜡烛给比拉尔圣母的神坛,以回报圣母给她带来的快乐。
  这时一队漂亮的埃及人——当时也被称为吉卜赛人—一走进到场子中来,他们盘腿席地而坐,围成一个圈子,开始轻轻地弹奏起他们的弦琴,另一些人伴着曲调舞动起腰身,并用他们尽可能低的声音哼着歌儿,那声音低得如同梦中的微风掠过。他们一看见唐.彼德罗,便朝他皱起了眉头,有的人还露出了恐惧的表情,因为就在数周之前,唐说他们的两个族人被行妖术而给绞死在塞维尔的市场上了。不过美丽的小公主使他们入了迷,这时她朝后靠着身子,一对蓝色的大眼睛从扇子上边望着他们,他们相信像她这徉可爱的人绝不会残忍地对待别人的。于是,他们很安静地弹着琴,他们那长长的尖指甲刚好挨到琴弦,他们的头开始朝前点着,仿佛要入睡似的。突然传来一声尖厉的大叫,孩子们全都大吃了一惊,唐.彼德罗的手赶紧抓住了他短剑的玛瑙剑柄。只见弹琴者们跳起身来,围着场地疯狂地转起圈来,并不停地敲打手鼓,同时用他们那奇特的带喉音的语言唱起了狂放的情歌。随着一声信号的传来,他们又都扑倒在地上,静静地躺着不动了,全场一派寂静,只能听到单调的弦琴声。就这样他们做了几个来回以后,又一下子消失了,等他们再回来时已用链条牵来了一头毛乎乎的棕色大熊,他们肩头上还坐着几只巴巴利的小猴子。大熊十分认真地倒立起身子,干瘦的猴子跟着两个像是它们主人的吉卜赛小男孩在表演着各种各样逗笑的把戏,它们还会挥动小剑和放枪,并且会像国王的卫队那样完成一整套正规军的操练。吉卜赛人的表演的确大获成功。
  然而整个早上的娱乐活动中最有趣的还要数小矮人的舞蹈。他蹒跚地移动着自己那双弯曲的腿,他那颗畸形的大脑袋左右摇摆着,就这样他跌跌撞撞地冲进到场子中。孩子们见到此情此景都一下子兴奋地大声叫了起来,小公主本人更是大笑不止,以致那位女侍从市长不得不提醒她说,虽然过去西班牙国王的女儿在同等人面前哭过几回,可却从没有皇室家族的公主在比她低下的人跟前如此开怀大笑过呢。不过,小矮人的举动真是让人无法抗拒,即使是西班牙宫廷,这样一个以培养恐怖而著称的地方,也从未见过一个如此吸引人的小怪物。这还是他头一回出场演出。人们仅是在昨天才找到了他,当时他正在树林里疯颠颠地跑着,两个贵族刚好在环城一带的栓皮储树林中偏僻的区域打猎,于是就把他带进宫中,作为献给小公玄的一个惊喜。小矮人的父亲是个穷苦的烧炭人,能够摆脱这个又丑又无用的孩子对他来说真是求之不得。或许真正最有趣的倒是小矮人一点也不知道自己那丑陋的相貌。的确他看上去好开心且精神饱满。孩子们笑了,他也跟他们一样笑得无拘无束。每支舞曲结束时,他便要向他们每一个人鞠一个最滑稽的躬,他对他们点头高兴的样子就好像他的的确确是他们中的一员,并非是上帝以滑稽的方式刻意创造出来让别人戏弄的一个不幸的小怪物。至于小公主,她简直把小矮人给迷住了。他不能够把眼睛从她身上移开,他好像是专为小公主一人跳舞似的。演出结束时,小公主记起了自己曾见过宫廷贵妇们向意大利著名男高音加法奈里抛掷花束的情形,当时罗马教皇把加法奈里从自己的礼拜堂派往马德里,打算用他那最甜美的歌声去医治国王的忧闷;于是小公主便从自己的头发上取下那朵美丽的白玫瑰,一半是开玩笑,一半是为了戏弄那位女侍从市长,把花向场中的小矮人掷了过去,脸上带着最甜蜜的微笑。小矮人把整个事情看得十分认真,他一只手将花朵压在他粗糙的嘴唇下,另一只手按住胸膛跪在她的面前,咧着大嘴笑着,那双明亮的小眼睛放射出欣喜的光芒。
  这使小公主忘记了尊严,等小矮人跑出场子好长一阵子她还在一个劲儿地笑,并对她的叔父表示想立即让这种舞蹈再表演一次。然而那位女侍从市长却恳求说太阳已经老高了,太热了,她的小公主殿下应该马上回到宫里去,那里已经为她备好了丰盛的宴席,有一个地道的生日蛋糕,上面有用彩糖做出的她名字的大写字母,还有一面飘舞的小银旗。小公主非常庄重地站起身来,并宣布说让小矮人在她午睡时间之后再表演一次,还要求把她的谢意转告给新地伯爵,感谢他那番殷勤的款待,接着她就回自己的房间去了,其他孩子们又依照原先进来时的次序跟着她出去了。

 

 当听说小公主叫他去她面前再表演一次,而且还是她亲自下的命令的时候,小怪人真是得意万分。他跑到花园中去,欣喜若狂地亲吻着那朵白玫瑰,得意忘形地做出了许多笨拙而难看的动作。
  花儿们对他如此胆大地闯进他们美丽的家园里来非常愤怒,他们看见他在花廊里奔来奔去的,还十分可笑地举着双手挥舞着,他们再也忍受不下去了。
  “他真是太难看了,根本不该让他到我们呆的地方来,”郁金香大声喊道。
  “他应该去喝鸦片汤,然后睡上一千年,”红色的大百合花说。这时他们真的怒火万丈了。
  “他是个十足的可怕人物!”仙人掌尖叫着说,“啊,他扭得又丑,人又长得矮小,他的头跟腿长得不成比例。他的确使我浑身上下觉得不舒服,如果他走近我身边,我会用我的刺去刺他。”
  “而他却真的弄到了我最美的一朵花,”白玫瑰树惊叹道,“那朵花是我今天早上亲自送给小公主的,作为生日礼物,他却从她那儿把花偷走了。”然后她大叫起来,“小偷,小偷,小偷!”
  甚至连不爱抛头露面的红色风露草们,这些大家都知道本身就有很多穷亲戚的草们,在看见小矮人时也都厌恶地卷起身子。紫罗兰却温和地说小矮人的确是其貌不扬,可他也没有办法去压他一把。风露草也非常公正地反驳说,那是他主要的缺陷,而人们不该因为他的不治之症而嘲弄他。其实,也有好些紫罗兰觉得小矮人的丑陋是他本人装出来的,假如他面带些愁容,或至少表现出沉思的样子,而不是欢乐地跳上跳下,做出古怪而又傻乎乎的神态,那么他会让人觉得好受许多。
  至于老日晷仪,他是一位非常了不起的人物,他曾经只向查理五世陛下本人汇报每天的时刻,小矮人的模样让他吃惊不小,几乎忘记用他那长长的有影子的指头标出时间达两分之久。他忍不住对在栏栅上晒太阳的乳白色的大孔雀说,人人都知道,国王的孩子就是国王,烧炭夫的孩子还是烧炭夫,要想事情并非如此,那是不可能的。这种见解得到了孔雀的完全赞同,而且她真的叫起好来:“是的,是的。”声音又大又粗,连住在凉爽的喷水池中的金鱼们也从水中露出头来,询问巨大的石雕海神特里通斯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不过,鸟儿们却喜欢小矮人。他们常在树林中见到他,像个精灵似的追赶着空中的落叶,或者蹲在一棵老橡树的洞子里,与松鼠们一起分享他的坚果。他们一点也不在乎他的相貌丑。是啊,夜莺在夜晚去林子里放声歌唱,月亮有时也会俯下身聆听她甜美的歌声,其实她也没有什么耐看的;再说,小矮人过去对他们一直都很好。在那可怕的严冬里,树上已经没有坚果了,地面被冻得跟铁块似的,狼群也下山来到城门口寻找食物,就在这种时候,小矮人也不曾忘记他们,他总是把自己的小块的黑面包揉成屑给他们吃,不管他的早餐多么少,他总会分一些给他们吃。
  所以他们绕着他飞了一圈又一圈,他们飞过他身边的时候用翅膀轻轻抚摸着他的脸,并相互交谈着。小矮人高兴得不得了,他忍不住把那朵美丽的白玫瑰拿出来给他们看,还告诉他们这是小公主本人亲自给他的,因为她爱他。
  对他讲的话他们一个字也听不懂,不过这倒没什么关系,因为他们把头偏在一旁,看上去很精明的样子,这就跟了解此事是一样的好,并且也更加容易。
  蜥蜴也非常喜欢他,每当他跑累了以后躺在草地上休息的时候,蜥蜴就会在他身上爬来爬去地玩着,拿出浑身的本事去逗他开心。“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像蜥蜴那样漂亮的,”他们大声说道,“不过这种要求太过分了。而且说起来也有些荒唐,其实他一点也不难看,当然,只要人们团上眼睛,不要去看他。”蜥蜴们天生就是十足的哲学家派头,在没有什么事情可做的时候,或碰上雨天不能外出,他们会一坐就是好几个钟头地思考问题。
  然而,花儿对他们的举止倒是十分地担心,同时对鸟儿的举动也很不安。“这只能表明,”花儿们说,“这种不停地蹦蹦跳跳会产生多么粗俗的影响。像我们这徉有教养的人,总是老老实实地呆在同一个地方。从没有人看见我们在花廊中跳来跳去的,或者在草丛中发疯似的追赶蜻蜓,只要我们想换换空气,我们就会叫园丁来,他会把我们搬到另一个花坛上去。这是很神圣的事,而且也应该如此。可是鸟儿和蜥蜴没有休息的意识,的确鸟儿连一个固定的住址都不曾有。他们只不过是一群像吉卜赛人那样的流浪汉,而且也真该受到同徉的待遇。”于是花儿们露出趾高气昂的样子,一副了不起的神态,并且很得意地望着小矮人从草地上爬起身来,跨过阳台朝宫廷走去。
  “他应该一辈子都关在房子里不出门,”他们说,“看看他的驼背,还有他那双拐腿,”说着他们吃吃地笑了起来。
  不过小矮人对此是一无所知。他好喜欢这些小鸟和蜥蜴,并且认为花儿是世界上最美丽的东西了,当然要除开小公主。而小公主已经把美丽的白玫瑰给了他,她是爱他的,这就大不一样了。他多么希望自己能跟她一起回到树林中去!她会让他坐在她的右手边,还对他微笑,他永远也不愿从她身边离去,他要她跟自己一块儿玩,并教她各种逗人的把戏。因为尽管他以前从未进过王宫,可他却知道好多了不起的事情。他可以用灯芯草编出小笼子,好把蚱蜢关在里面唱歌,他还会把竹节细长的竹子做成笛子,用它吹出牧神最爱听的曲子。他了解每只鸟儿的叫声,还能把欧椋鸟从树梢上唤下来,或从池塘中唤弧苍鹭。他认识每一种动物的足迹,可以凭着轻微的脚印寻觅到野兔,靠被践踏过的树叶找到狗熊。他知道各种风的轻舞,有秋天里穿着红衣的狂舞,有穿着蓝色草鞋在稻谷上掠过的轻舞,有冬季戴着雪冠的舞蹈,还有春天里吹过果园的慢舞。他知道斑鸠在什么地方做窝,曾有一次一对老斑鸠给捕鸟者抓走了,他就亲自来哺育那些幼鸟,并在一棵砍去了树梢的榆树裂缝中为他们筑起了一个小小的鸠窝。他们都很听话,并习惯了在他的手上找东西吃。小公主会喜欢他们的,还有那些在长长的凤尾草中乱窜的兔子们,和有着硬羽毛和黑嘴的鹒鸟,以及能够弯曲成带刺圆球的刺猬,和会摇头、轻轻地咬嫩叶、慢慢爬行的大智龟。是的,她一定会到林子里来和他一起玩。他会把自己的小床让给她睡,他在窗外看守着直到天亮,不让带角的野兽伤了她,更不能让饥饿的狼群靠近小茅屋。天亮时他会轻轻地敲着窗板把她唤醒,他们会一起到外面去,跳上一整天的舞蹈。在树林里真是一点也不寂寞。有时主教会骑着他的白骡子从这里走过,一边走一边还读着本带图画的书。有时候那些养猎鹰的人戴着他们的绿绒帽子,穿着硝过的鹿皮短上衣从这儿经过,手腕上站着蒙着头的鹰。每到葡萄熟透的季节,采葡萄的人们连手和脚都是紫色的,头上戴着常青藤编的花冠,手里拿着滴着葡萄酒的皮袋子。烧炭人晚上围坐在大火盆的边上,望着干柴在火中慢慢地燃烧,把栗子埋在灰中烘烤。强盗们也从山洞里窜出来跟他们一块儿玩乐。还有一回,他看见一些人排成好看的队伍在长长的尘土飞扬的大路上蜿蜒地朝托列多而去。僧侣们走在队伍的前头,唱着甜甜的歌曲,手里拿着鲜艳的旗子和金十字架,随后跟着披银枣甲执火绳枪和长矛的士兵,在这些人当中走着三个赤脚的人,身着奇怪的黄袍,上面绘满了奇妙的画像,他们的手中拿着点燃的蜡烛。说真的,树林中有非常多值得看的东西。她疲倦了的时候,他便会找一个长满青苔的软海滩让她休息,要不就扶着她走,因为他很结实,尽管他深知自己的个头不算高。他会用红色的蔓草果为她做一串项链,它会跟她衣服上戴的白色珍珠一样美丽,一旦她不欢喜这种项链了,就把它给扔掉,他还会为她做别的。他会给她找来一些皂角和露水浸泡过的秋牡丹,而且小小的萤火虫还可以做她浅黄色头发上的小星星。
  可是她又在什么地方呢?他问着白玫瑰,白玫瑰回答不了他的问题。整个王宫像是睡着了似的,甚至连那些百叶窗没有关闭的地方,也垂下了厚重的窗帘挡去了投入窗户的光线。他到处转悠着想寻到一处可以进入的地方,最后他瞧了一扇开着的小门。他溜了进去,发现自己来到了一个辉煌的大厅中,他感到要比那树林气派得多,处处金光灿烂,就连地板都是用五颜六色的大石头铺成的,可是小公主并不在那儿,只有几个美丽异常的白石像从他们的绿宝石座上朝下望着他,眼神中满是忧伤和茫然,嘴角上还挂着一丝奇怪的微笑。
  在大厅的尽头垂挂着绣工精致的黑天鹅绒帷幔,上面绣着太阳和繁星,都是国王最中意的设计,而且绣的又是他最喜爱的颜色。也许她就躲在那后面?他无论怎样也要去看看。
  于是他悄悄地走过去,把帷幔拉开。没有人,那儿只不过是另一间房子,可他觉得这间房子比他刚才走过的那间更漂亮。墙上挂着绣着许多人物像的绿色挂毡。那是一幅狩猎图,是几位弗来米西艺术家花了七年时间完成的。这儿曾经是被称为傻约翰的国王的房间,那个疯子国王太喜欢打猎了,在他精神失常的时候,他总是幻想着骑上那些画中蹬起后蹄的大马,拖开那只由一群大猎狗攻击的公鹿,吹响他那打猎的号角,用他的短剑刺一只奔跑的母鹿。现在这儿改作会议厅了,在屋中央的桌子上放着大臣们的红色文件夹,上面盖着西班牙金色郁金香的印花,以及哈普斯堡皇室的纹章和标识。
  小矮人吃惊地朝四周看着,他真有点不敢往前走了。画中那些陌生而沉默的骑马人敏捷地跨越过一片长长的草地,连一点声音也听不见,在他看来这些人就像烧炭夫们讲过的那些可怕的鬼影——康普拉克斯,他们只在夜里外出打猎,要是遇上人,就会把此人变成一只赤鹿,然后去猎取他。但是小矮人想起了美丽的小公主,于是又壮起了胆子。他希望她是一个人呆在那儿,好让他告诉她,他也是爱她的。也许她就在隔壁的那间屋子里。
  他从柔软的莫尔人地毯上跑过去,打开了门。没有!她也不在这儿。房间里空空的。
  这是一间御室,用来接待外国使节的,只要国王同意亲自接见他们,这种事近来不常有了。多年以前,就是在这间屋子里,英国的特使到这儿来安排他们的女王 ——当时她是欧洲天主教君主之一,与皇帝的长子联姻的。屋子里的帷幔都是用镀金的皮革做成的,黑白两色相间的开花板下面垂挂着沉重的镀金烛架,上而可以架起三百支蜡烛。一个巨大的金光闪闪的华盖上面用小粒珍珠绣出了狮子和卡斯特尔城堡图,华盖下面就是国王的宝座,宝座上盖着昂贵的黑色天鹅绒罩布,罩布上镶着银色的郁金香并且还配着精致的银饰和珍珠穗子。在宝座第二级上面放着小公主用的跪凳,垫子是用银丝线布做成的,就在跪凳下面,靠华盖外面的地方,立着教皇使节的椅子,只有这位使节大人才有权在任何公开的庆典仪式上与国王坐在一起。他那顶主教的帽子,帽上缠着深红色的帽缨,就放在一个靠前边的紫色绣框上。正对着宝座的墙上,挂着一幅查理五世猎装服的画像,像跟真人一样大小,身边还站着一只大猎犬。另一面墙的中央处挂着一幅脉力普二世接受尼德兰诸省朝贡时的画像。在两扇窗户的中间放着一个乌木幅柜,里面放着象牙盘子,盘子上刻着霍尔彭“死亡舞蹈”中的人物,据说,这是这位大师亲自动手刻的。
  可是小矮人对眼前豪华的盛景却没有留意。他不愿用自己的玫瑰花来换华盖上的珍珠,更不肯用哪怕一片玫瑰花瓣来换宝座。他所要做的就是在小公主去亭廊之前见上她一面,并要求在他的舞蹈结束之后就跟他一块儿离去。此时在宫中,空气是郁闷而沉重的,然而在树林里风儿却能自由自在地衣着,阳光挥舞着那双金灿灿的双手拔开抖动的树叶。树林中也有鲜花,也许赶不上花园里的花那么鲜艳,但却更加芳香怕人;早春中的风信子花在清凉的山谷和青草的小丘上荡起层层紫色的浪潮;一簇簇黄色的樱草爬满了橡树根的四周;色彩鲜明的白屈莱,蓝幽幽的威灵仙,深红且金黄的萄尾随处可见。榛树上有灰色的茅荑花,顶针花上挂吊着斑迹点点的蜜蜂小屋。栗树的顶部如同白色的星星,而山楂却透着它那苍白的美丽月色。是的,只要他能够找到她,她一定会来的!她会跟他一块儿到美妙的树林中去的,他还会给她跳一整天的舞,逗她开心。想到这几,他的眼睛中露出灿烂的微笑,然后他就走进了另一间房子。
  在所有的房屋中这一间是最明亮和最漂亮的。屋里的四壁上布满了印着浅红色花朵的意大利缎子,缎子上面还点缀着鸟图和可爱的银花;家具是用大块的银子做成的,上面镶着鲜艳的花环和转动的小爱神;在两个大壁炉的前面立着绣有鹏踏和孔雀的大屏风;地板是海绿色的玛瑙,仿佛延伸至遥遥的远方。这里并非他一个人,房间的另一头,在门道的阴影下站着一个小小的人影,正望着他。他心中一颤,从口中进发出一声喜悦的叫声,接着他一下子跑进了屋外的阳光中。他这么做的时候,那个人影也跟着这么做,他完全看清楚那是什么了。
  小公主!不,那只是个怪物,是他所见过的最难看的怪物。奇形怪状的样子,非常人一般,驼着背,拐着腿,还有一个摇来摇去的大脑袋和一头鬃毛般的乌发。小矮人皱起了眉头。他笑了,而它也跟着笑,而且还把两只手放在腰间,就跟他的做法是一样的。他嘲笑着向它鞠了一躬,它也对他还了一个礼。他朝它走去,它也走上来迎他,跟他迈着同样的步伐,他停下来,对方也站住了脚步。他惊奇地叫了起来,跑上前去,伸出一只手,而怪物的手也朝他的手伸来,那只手冷冰冰的。他觉得好害怕,又把手挥舞了过去,怪物的手也很快地伸了过来。他再试着往前压去,但有什么光滑而坚硬的东西挡住了他。怪物的脸此时此刻正好贴近了他的脸,脸上似乎充满了恐俱。他把头发从眼睛上抹开。它也摹仿他。他去打它,可它也报以拳头。他对它做出烦恼的样子,它也朝他做鬼脸。他向后退去,它也跟着退去了。
  它是什么东西呀?他想了一会儿,并朝房屋的四周看了看。真是怪了,不管什么东西在这堵看不见的清水墙上都会重复出现它们原有的模样,是的,墙上有屋里一样的图画,一样的睡椅。门口壁禽中那个躺着的睡牧神,竟也有一个模样相同的孪生兄弟酣睡在那儿,那位站立在阳光中伸出双臂的银维纳斯像也正朝着另一个一样可爱的维纳斯对视着。
  这是回音吗?他曾经在山谷中呼唤过她,她一个字一个字地回应着。难道她也能摹仿眼睛就像她摹仿声音那样?难道她能制造出一个与真实世界一样的假世界?难道物体的影子有颜色、生命和动作吗?难道这会是——?
  他吃了一惊,便从怀里拿出那朵美丽的白玫瑰,转过身来,吻着花。那个怪物也有自己的玫瑰花,花瓣竟跟他的一模一样!它也在吻花,而且跟他的吻法是一样的,还用它那可怕的动作把花按在自己的胸口上。
  等他明白了其中的道理的时候,他发出了绝望的狂叫声,趴在地上痛哭起来。原来那个奇丑无比,弯腰驼背的怪物就是他自己。他正是那个怪物,所有的小孩嘲笑的也是他,那位他原以为爱他的小公主——她也只不过是在嘲笑他的丑态,拿他的拐腿寻开心罢了。他们为什么要把他带出树林?林子里没有镜子告诉他,他是多么的丑陋。为什么他的父亲不杀死他,却要出卖他的丑相呢?热泪从他的脸颊上滚滚而下,他把白玫瑰扯了个粉碎。那个趴在地上的怪物也照他的样子做了,还把花瓣撒在空中。它在地上爬着,他朝它看着,它也用皱着眉头的苦脸望着他。他朝一边爬去,不愿再看见它,并用双手捂住自己的眼睛。他像一只受了伤的动物,向阴暗处爬去,并躺在那儿呻吟起来。
  正在这时小公主带着她的小伙伴们从开着的落地窗中走了进来,当他们看见丑陋的小矮人躺在地上,用紧握的拳头捶打地板的时候,他们忍不住为他那极其滑稽夸张的举动哈哈大笑起来,并围着他观赏起来。
  “他的舞蹈很有趣的,”小公主说,“而他的演技更加滑稽。的确他差不多跟木偶人一样的好,只是还不够自然而已。”说完她扇起了大扇子,高兴地拍手叫好。
  可是小矮人再也没有抬起头来,他的哭泣声越来越弱了,突然他发出一声奇怪的喘息,并在身上抓起来。然后他又倒了下去,一动不动地脑下了。
  “这可真精彩,”小公主说,又过了一阵子;“不过现在你必须为我们跳舞了。”
  可是小矮人却一声未答。
  小公主跺了跺脚,叫起了她的叔父。她叔父此时正和宫廷大臣一起在阳台上散步,读着刚从墨西哥送来的公文,宗教裁判所最近在墨西哥成立了。“我的这个有趣的小矮人生气了,”她大声嚷道,“你一定要把他叫醒,让他为我跳舞。”
  他们两人相互笑了笑,慢慢地走了进来。唐.彼德罗弯下腰去,用他那绣花的手套打着小矮人的脸,说道:“你必须得跳舞,小怪物,你一定得跳。西班牙及西印度群岛的小公主要开心快乐才对。”
  可是小矮人却一动也不动。
  “应该叫个执鞭人来打他一顿,”唐.彼德罗愤愤地说,接着他又回到了阳台上去。不过宫廷大臣却是一副庄重的表情,他跪在小矮人的身旁,把手按在小矮人的胸口上。过了一会儿,他耸了耸肩膀,站起身来,向小公主鞠了个躬,并说道:
  “我美丽的小公主,您那位滑稽的小矮人再也不能够跳舞了。真遗憾,他长得这么丑,一定会使国王不开心的。”
  “可是他为什么不再跳舞了呢?”小公主笑着问道。
  “因为他的心碎了,”宫廷大臣说。
  公主皱皱眉头,她那可爱的玫瑰叶嘴唇傲气地朝上撅了一下。“那么以后让那些来陪我玩的人都不带心才行,”她大声说,然后就朝外跑进花园里去了。



周笔畅新专辑《谁动了我的琴弦》——我的一点小感想
September 4, 2006, 9:52 am
Filed under: music, my thoughts

去年夏天陪妈妈看超女,她很喜欢张靓颖——当然她的风格很好,但是我比较喜欢周笔畅,比较中性——比较正常而谦逊的中性^^。——姐姐要骂我了。

这张专辑只是偶尔看到,决定下来听听(下来。。呵呵)。然后觉得挺惊讶,因为比我想象的好很多。用惊艳这个词可能夸张了一点,但决心回国之后买张正版支持一下她。因为孩子挺不容易的。听起来不浮躁。

这张专辑总的感觉就是台湾风。周杰伦、陶哲(我晕,微软拼音里怎么还没这个字?也太落后了。。。),女性一点的觉得有范范的感觉。我就喜欢这个风格的,没办法。

第一首 号码

开头是很典型的国语歌曲风格。说实话,刚听这首歌我吓了一跳,心想我没在mp3里面放中国男声的歌啊(我用的是iPod shuffle,很不幸的没有显示屏。。),过了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但是和男声不同,她的声音更收敛,更干净。一直很喜欢周笔畅的技巧——感觉收放自如,该谦虚的时候很谦虚,该放开的时候放得很开,给人很多样的感觉。我个人觉得这首歌比较一般,走陶哲的路线吧?但是因为陶哲明显在新专辑里走了下坡路,所以。。。

第二首 别爱我 像爱个朋友

开头很好。干净。而且她的声音刚一出来的时候感觉非常好,让我想起来babyface的drama love and relationships,印象深刻。这首歌很突出笔畅的声音。呵呵我最喜欢的就是她的声音。自然而深刻,重要的是有那种不刻意为了吸引谁注意的感觉——我管它叫谦虚。。不错,挺喜欢这首歌的。通透的像夏天的洗得干干净净的白棉布窗帘,挡不住阳光和微风,轻轻的浮动。

第三首 喂 喂

本来是不喜欢这种快节奏的歌,也不大喜欢这一首,但是喜欢前奏。而且她的歌词唱得那么放松,那么开心,我都听不清唱得什么,但也不是不好,能听出开心来,而且听这种快歌本是没必要听歌词的——只不过我有那么一种强迫症,学语言的人不都这样,以为生活是永远进行着的听力练习。还不错。

第四首 谁动了我的琴弦

最喜欢的就是这首。前奏根本听不出国语歌的老套痕迹来。然后她一张口我就昏了头了,我一度以为她在翻唱周杰伦的《东风破》,然后想,翻唱的真好,不仅神似而且形似。直到快一分半的时候,听到有一段长长的弦乐合奏,然后确定,不是东风破,东风破这里好像没这么自然。。东风破太古典了,有的时候有的地方我觉得二胡什么的反而没有提琴来的自然。因为提琴这东西和中国古典的很多乐器是神似的,我觉得可以当作中西的过渡,很自然很自然,很有风格。她好像低音有点下不去。刚开始声音小。但是总的来说,在国语歌里面已经算是水平很高的了。后来有一段小提琴的和弦,跳跃的,用小提琴的跳跃来应合主节奏,不错。

第五首 那个那个

好像陶哲,风格同喂喂,但是比喂喂更能讨我欢心。

第六首 毒蘑菇

像韩国歌里面我喜欢的类型。旋律好。我觉得她没必要故意的把字咬得模糊不清,还是因为她有点口音?改一改就好了。。,不然好像模仿港台腔了。

先写到这里。

以上六首比较喜欢后三首。

我是从verycd上面下的,就不贴地址了。本来想换下背景音乐,可是没办法还是太喜欢keren ann 的not going anywhere了。。。



对于我的学校。。。
September 4, 2006, 8:59 am
Filed under: my thoughts

 

(这图从flickr上拽的,跟内容没有任何关系,就是好看罢了。。。)

说到三星的那个项目对于学生出身要求很严。那以我们学校的名声,在资料审查的阶段我是99.9%会被刷下去的,除非我能在短时间内像神一样考一个大家都没有的还特别耀眼特别耀眼的证书什么的。

不过说实话,我进这个学校一点也不后悔。要毕业了,我是毕业班了,我还会依依的舍不得离开(或许这其中不能排除什么私人因素?呵呵,对自己说,还好了还好了。)。在这点上,我发现我还是挺容易就能发现什么的好。我喜欢校园里划一的红色建筑,很现代,很干净,很整洁。记得有人跟我说——也很死板——但其实我就很死板,我喜欢格子和条条的花纹,喜欢排列整齐的书,分门别类,作图什么的时候永远学不会用一种色调去搭配另一种色调——我只会用单一的颜色。我在这里安分守己了三年,在爸爸妈妈担心的目光里面怎么样进去的终于就要怎么样出来了——当然,在韩国的转型是计划外。

我在这里渐渐的变得明白,渐渐的变得成熟,渐渐的变。往让爸爸妈妈欣喜的那个方向变。在这里背叛了我以为我一辈子都不会背叛的人(或许我以为我一辈子都不会背叛的人会有很多,或许到最后我会很诧异的发现,我把他们全都背叛了。。那可就真悲哀。。),在这里学会了很多很多,遇见了很多很多,喜欢了很多很多。

我讨厌高中时的自己,但是喜欢大学时的自己。因此喜欢我的学校。拿什么都跟我换不走它。它是我珍爱的一部分。

再扭过头说三星这个项目。我可以理解人家挑学校,要是换做我,我也第一眼看的就是学校——尤其是在中国。说实话,上不了好大学的呢,就是没能力,虽然高分低能的比比皆是,但是我觉得高能的话就一定高分,在中国这样的环境下,即使是很聪明的人考不上好大学便还是有不可原谅的缺点——不识时务。三星这个项目现在是抢手的香饽饽,人家有资本挑,那为什么不挑既有能力又识时务的人呢?

反正我就是硬件差。。。。不过还是不大甘心,虽然说我现在是应该让个挫折挫一挫,但是——人,不能低下高贵的头,只有怕死鬼才祈求自由——呵呵,我会动动脑子想想办法,然后努努力拼一拼,姐姐说的对阿,反正我年轻嘛——又想到自己已经奔三了——真开心!呵呵(像个傻子。。。要是昭姐姐在又要说了——什么像个傻子,你本来就是个傻子嘛。。晕。。。)

ps:收到小朋友的信,很开心。天天眼巴巴地盼着盼着——怎么好像人在朝鲜似的。。盼着跟她一起去西藏(这个趋势不好,不好。。。)



最新的法语助手2006破解——以前装过的人也能破解成功
September 3, 2006, 5:41 pm
Filed under: 转载

 

 

法语助手2006下载及破解方法:

下载法语助手2006的地址:http://nmas.onlinedown.net/down/fhsetup.zip

破解其使用50次限制的方法:1,下载如下文件

点击下载

后将自动修改注册表。

2,手动修改方法:
1、正常地安装试用版,被告知可以使用50次。
2、使用注册表修改工具,通常,XP系统带的regedit即可。
3、进入HKEY_CURRENT_USER;
4、进入Software_Francophonie_Frhelper_Customer Info;
5、应该可以看到已有一个叫做TimesLeft3的子项,是DWORD
Value类型的,值是你还剩下的使用次数,例如,0×00000032,即十进制里的数字50。删除该子项。
6、生成一个新的String类的子项,命名为同一名字,即TimesLeft3。注意要完全一样,包括字母的大小写。然后给该子项

赋值820711。
7、再生成另两个新的String类的子项,一个名为regDate,赋值为任一个合理的时间,比方说,1/14/2006 10:00:00
AM;另一个子项命名为SerialCode,赋值为形如下列排列的任意一组由20个大写字母和数字及3个划线组成的字串。
8、完成。重新启动你的法语助手2006,发现系统已经认为注册成功,注册码即为你刚才输入的字串。
看到帮助菜单项中已经没有了‘注册’项,且‘关于法语助手’不再显示还剩下的使用次数,而是出现你自己造的注册码

,这可能只是一个假象。你可能会发现在接下来的使用中法语助手突然自行退出,然后再次启动时报告说你已试用期满,

请马上注册云云。不要紧,你可以马上退出程序,然后去做如下两步补救措施–
1、去到资源管理器中,来到目录
C;\Documents and settings\\Application Data\Francochinois\Frhelper 把下面4个文件删除掉
StudyLists.bin
HistoryList.bin
AnnoLists.bin
Configuration.dat

2、再次用regedit修改键值
HKEY_CURRENT_USER\Software\Francophonie\Frhelper\Customer Info\TimesLeft3
(在此情形下应该已经被系统重新改回DWORD类型且置零了),把它改成16进制的0FFFFFFF,记住不是8个F而是最多7个F。
此后,虽然每次程序还是会提示你在使用试用版,可是允许的次数已经不再是50次那么少。相当于已经注册成功。
关键是提到的四个文件,每次退出程序时都会被程序重写,其中有相关信息阻止被人任意改动注册表键值。

另外法语在线词典网址:http://www.frdic.com/dicmain.aspx



进入20岁后的宣言
September 3, 2006, 5:34 pm
Filed under: diaries

http://static.flickr.com/87/229398184_e2c1896bec.jpg

 

20岁生日过后一直没有做过正式的声明什么的。至少要自己给自己开一个记者招待会说,我20岁了,要怎样怎样,不要怎样怎样。呵呵,我从来都把自己看的这样重。

借20岁的生日,我连着作了几个决定。

1 我决定把去三星的奖学金项目作为第一目标了。

 这个决定可以说是我人生重大的转折?在此之前我一直以为新闻会是我毕生的职业。但是这个决定是理智而正确的。真正的新闻或许真的是很适合我。但问题是现今没有真正的新闻,而在此之前我又因为为了刻意的让自己喜欢它而给自己灌输了太多新闻的正义,新闻的好,这样一来,倘若我真的走进哪个行业,会死的很惨,怨的很深。所以倒不如学一学经济,幸好现在我遍勤快了很多,有了钻研精神,有了和自己较劲的精神。而且很重要的一点——奖学金。不想再吃父母的。现在的问题只有——我能不能考上。^^考不上的话只好还按原计划了。A计划、B计划。

2 学法语和日语——按先后顺序排列

第一个动机是为了达到1的目标所作的准备。所以计划在考研究生之前把法语学到日常对话的水平。然后整个读研的过程都要试图保持住这个水平。(还有另外一个让我强化法语的重要原因就是普鲁斯特的《追忆逝水年华》,我多想多想读原文阿!!!)随着我对日本这个国家了解越多,倒越来讨厌它越少了。所以要学日语,还有一个想学日语的重要原因是学习资源很容易找。呵呵。

剩下的还没想到。发现进了20岁之后作决定就是容易多了。心理作用?



再读《追忆逝水年华》的惊艳。。。
September 3, 2006, 2:47 pm
Filed under: my thoughts

http://www.diveshore.net/blog/archives/photo/cpShadow.jpg 그림이 표시되지 않았습니다. 에러가 있습니다.

 

在很长一段时期里,我都是早早就躺下了。有时候,蜡烛才灭,我的眼皮儿随即合上,都来不及咕哝一句:“我要睡着了。”半小时之后我才想到应该睡觉;这一想,我反倒清醒过来。我打算把自以为还捏在手里的书放好,吹灭灯火。睡着的那会儿,我一直在思考刚才读的那本书,只是思路有点特别;我总觉得书里说的事儿,什么教堂呀,四重奏呀,弗朗索瓦一世和查理五世争强斗胜呀,全都同我直接有关。这种念头直到我醒来之后还延续了好几秒钟;它倒与我的理性不很相悖,只是象眼罩似的蒙住我的眼睛,使我一时觉察不到烛火早已熄灭。后来,它开始变得令人费解,好像是上一辈子的思想,经过还魂转世来到我的面前,于是书里的内容同我脱节,愿不愿意再挂上钩,全凭我自己决定;这一来,我的视力得到恢复,我惊讶地发现周围原来漆黑一片,这黑暗固然使我的眼睛十分受用,但也许更使我的心情感到亲切而安详;它简直象是没有来由、莫名其妙的东西,名副其实他让人摸不到头脑。

——普鲁斯特《追忆逝水年华》

ps:就凭这一点我也要好好学好好学法语。好到可以看懂这一段话的原文。。。

 

我情意绵绵地把腮帮贴在枕头的鼓溜溜的面颊上,它象我们童年的脸庞,那么饱满、娇嫩、清新。

ps:看了这个比喻之后。。。。疯掉。。

 

我比穴居时代的人类更无牵挂。

ps:这种感觉军训的时候体验过——原始的轻松。

 

住在贡布雷的日子,每当我们散步回来得比较晚,我总能在我住的那间房间的窗户玻璃上,看到落日的艳红的反照。

ps:就好像我每天回宿舍都会看到傍晚的红太阳映在走廊的墙壁上,会绞尽心思的遣词形容,却总也找不到,所以也从来没写过。。。然而这一切只要这样简简单单一句话,并没有做作华丽的词藻,便能这样的好。

 

我想起了冬天的房间。睡觉时人缩成一团,脑袋埋进由一堆毫不相干的东西编搭成的安乐窝里:枕头的一角,被窝的口子,半截披肩,一边床沿,外加一期《玫瑰花坛》杂志,统统成了建窝的材料,凭人以参照飞禽筑窝学来的技巧,把它们拼凑到一块,供人将就着栖宿进这样的窝里。

ps:现在看来,将就是个美好的词。我的窝只怕远比这要复杂。但是枕旁的书和彩色杂志,眼镜,手机,mp3,堆在一起,确乎会让人有种细碎而温馨的幸福,睡觉闭上眼的那一刹那也会格外的安心。

 

我想起了夏天的房间。那时人们喜欢同凉爽的夜打成一片。半开的百叶窗上的明媚的月亮,把一道道梯架般的窈窕的投影,抛到床前。人就象曙色初开时在轻风中摇摆的山雀,几乎同睡在露天一样。

ps:真理想。我做梦都想要的夏天的房间。几乎同睡在露天一样——然后由一个无形的除了蚊子什么也挡不住的蚊帐。呵呵。

我认定紫红色的窗帘充满敌意,大声喧哗的座钟厚颜无耻,居然不把我放在眼里。一面怪模怪样、架势不善的穿衣镜,由四角形的镜腿架着,斜置在房间的一角。那地方,据我惯常所见,应该让人感到亲切、丰硕;空洞的镜子偏偏挖走了地盘。

ps:我也确实总感觉它们是活的,有生命的,有爱憎的。尤其是当他们讨厌我的时候则更加明显。

 

我不看便知它们必定是黄颜色,因为幻灯尚未打出之前,单凭布拉邦特这一字字铿锵的大名,就已经预示了这种颜色。

ps:其实也没必要这样自信。我原来一直以为鲁迅的《药》里面那个穿刽子手衣裳的玄色是浅浅的银青绿色。。老师讲了才知道原来是黑色。顿时失望很多,因为心理构想了太多那样的衣服在黎明前最黑暗的时刻隐隐的灯光中发亮,溅上鲜血之后那样的触目而灿烂。黑色的话——完全没有效果了。。。

 

戈洛的身体也象他的坐骑一样,具有神奇的魔力,能对付一切物质的障碍,遇到阻挡,他都能用来作为赖以附体的依凭,即使遇到门上的把手,他的那身大红袍、甚至他的那副苍白的尊容,便立刻俯就,而且堂而皇之地飘然而过;他的神情总是那么高贵,那么忧伤,但是对于这类拦腰切断的境遇,他却面无难色,临危不乱。

ps:这是个孩子

 

有好长一段都在描写他的外祖母等等亲戚复杂的等级观念,我只是觉得,这也不行那也不对,麻烦的要死,他竟还有这样的耐心写它出来,倒也不简单。斯万这人倒也有趣,我想起傲慢与偏见里面的达西,只是我很讨厌傲慢与偏见和达西罢了。

 

外祖父一向对小道消息很有兴趣,因为那些细枝末节能使他的思想潜入莫莱、巴斯基埃公爵和布洛伊公爵等人的私生活中去。

ps:晕。这句话倒是说对了现代人八卦的原因。

她们都是洁身自好的人,而且正因为如此,所以决不能对飞短流长的闲话感兴趣;即使具有历史意义的传闻,她们也从不过问;一般地说,凡是同审美与操行无直接关系的话题,她们从不答腔。对于直接或间接涉及到世俗生活的一切谈论,她们打心眼儿里不感兴趣。只要饭桌上出现轻薄的谈吐,或者仅仅是实惠的话题,而两位老小姐又无法把话题引回到她们所热衷的内容上来,她们就干脆暂停听觉器官的接受功能,让它处于开始衰竭的境地。那时,如果我的外祖父必须引起两位小姨的注意,就得求助精神病医生对付精神分散的患者所采用的物理刺激法:用刀刃连击玻璃杯的同时,大喝一声并狠狠瞪上一眼。精神病大夫往往在日常交往中也使用这类粗暴的方法来对付身心完全健康的人,也许是由于职业养成的习惯,也许他们把人们都看作有点疯病。

ps:写的好。辛辣。为什么我从没有在中国文学中看到这样大胆而辛辣的文字?——想到了。钱钟书。还有呢?还有呢?这样睿智的文字,我只有望着羡艳的份儿罢了。我是没有那份天赋的。

每当她发现别人身上有个她所缺少的长处,哪怕微不足道,她也要坚决否定,认为不是长处,而是一个缺点;她不仅不会羡慕人家,反而觉得人家可怜。

ps:不是的。只是表面上看起来觉得人家可怜罢了。心里清楚地很。只是害怕人家抢了风头去罢了。

我越看越觉得这书的写作手法和钱钟书老先生的很像阿。。怎么回事?哈哈哈,在网上一查,钱钟书与法国文学 一文中这样写道——“伏尔泰哲理小说用戏谑笔调讲述荒诞不经的故事,在影射和讽刺中阐释深刻的哲理,为钱钟书打开了一个智慧的天地。普鲁斯特的《追忆逝水年华》,对《围城》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恩,不错。我喜欢。

 

我发现我用电脑看书一天连一章都看不完,而且这本书是让人不忍心错过任何东西的。所以——像读红楼梦一样读它罢。不要再像多年以前第一遍读的时候那样,错过那么多的东西了。